2023年广东汕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D23JC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广东汕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现因政策原因作如下更正

更正内容:

根据《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承诺信用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现作如下更正:
  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更正为: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按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填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按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填写] 。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按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填写]。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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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澳县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国土大楼5楼

联系方式:0754-86815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丰泽庄丰泽大厦1101

联系方式:0754-88699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晓鹏

电  话:0754-88699698

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4日